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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
根据2014 年8 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亍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1 年6 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亍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通过!2021年9月1日起 . . .
中国政府网消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法治政府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6月1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于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修订后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1、首次实施与修订历程:安全生产法最初于2002年实施,经历三次修订,其中第二次修订后实施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最新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 10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1 年 6 月 1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6 月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_滚动新闻_中国政府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 全面解读!新《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_澎湃号·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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